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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止于至膳】杯中物,锅中物:烧酒与火锅
曹操〈短歌行〉中尝云:「何以解忧,唯有杜康。」事实上,除却与尔同销万古愁,当杯中物遇著了锅中物,往往也将激荡出许多强强滚的火花呢!
袁枚所谓的「近人用烧酒代炭,以为得计」,先前曾谈及早在卅年前,台湾的一些中菜馆,盛行用酒精炉,其火力不如木炭,但较能操控自如。然而,袁枚所处的干、嘉时期,尚无这玩意儿,对照下一句的「物经多滚,总能变味」观之,应是直接将烧酒注于火锅之内,这种手法久矣,通行于褔建省,台湾则因缘际会,已成为一道名菜,即使超过半世纪,至今仍可以吃到,如台北市的「鸡家庄」等即是。
这道菜叫「烧酒鸡」。其起源甚奇特。早在一甲子前,新加坡人因长期、大量食用电冰箱内的食物,久而久之,寒气凝聚,造成肠胃不适,号称得「冰箱病」,西医束手无策,患者无法痊愈。正巧褔建省中医学院副教授盛国荣到了当地,应病人之请,予以诊治,效果显著,于是留下药方,流行于市井中。有一台籍人士,觉甚为受用,于是带回台湾,广受食客欢迎,居然盛行一时,不仅阳明山上的土鸡城常见,各地的中菜馆里,亦能尝此佳肴,即使在金门,也能吃到此馔。随著台商西近,最后又传回厦门。当地人总爱笑说:(烧酒鸡)在外面传了一圈,现又回老家了。
寻常的「烧酒鸡」用米酒,考究的吃法,必用米酒头,酒质较为醇和,香气更是芳馥。而当下的做法,也会用高粱酒,特重「二锅头」,台湾目前以金门酒厂出品者,备受欢迎。
而「酒头」和「二锅头」究竟为何?且为诸君说个分明。
自称「性不近酒」的袁枚,对烧酒却有妙譬,他在〈茶酒单.山西汾酒〉这则中,指出:「既吃烧酒,以狠为佳。汾酒乃烧酒之至狠者。余谓烧酒者,人中之光棍,县中之酷吏也。打擂台,非光棍不可;除盗贼,非酷吏不可;驱风寒,清积滞,非烧酒不可。」寓褒于贬挺有意思。
基本上,米酒为米香型白酒的简称,「二锅头」酒则是清香型白酒。二者都是烧酒,但酿酒的主要原料不同,米酒想当然耳,一定是用大米;清香型的白酒绝对要用高粱,故通称为高粱酒。
现行的烧酒,其原创为北宋人朱肱在《酒经》一书中所记载的「火迫酒」,而出土最早的酿烧酒器具,则是一九七八年在河北省青龙县的烧锅。此套铜制烧锅,生产于金世宗大定年间(一一六一至一一八九年),其出现乃世界考古史上的重大发现之一。
在金朝时,现在的北京市,其酿制白酒的历史,推算超过八百年之久。据史书上的记载:「燕中暑月于冰窖中造御酒」,其酒「甚清冽」,深为群众喜爱。明人则将白酒称为「烧刀」,谢肇淛所著的《五杂俎》上说:「京师之烧刀,与棣之纯绵,然其性凶憯(惨),不啻无刃之斧斤。」他把这种天子脚下人俗称的「烧刀子」,说成是品质暴烈,入口极辣,无异利斧。原来在那时候,酿造过程中所蒸馏出来的白酒,由于混合存放,因而酒质不纯,有强烈刺激性,虽流行于市井,但不为文人雅士所喜,南方人尤避之唯恐不及。
直到清朝中叶,京师的烧酒作坊,为了纯净烧酒品质,便进行工艺上的改革。他们在蒸酒时,先用「天锅」将首次流出的「酒头」和第三次流出的「酒尾」,另做其他处理。然后把第二次经凉水冷却的酒液,专供饮用,称之为「二锅头」。当下全世界各白酒厂在生产蒸馏白酒时,其「掐头去尾」、「按质取酒」等工序,即是沿续「二锅头」的制作原理而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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