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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戲說古早】宋朝贅婿甘苦談
去年古裝劇《贅婿》意外爆紅,劇中上門女婿寧毅因身分遭逢各種折辱與歧視。現實中古代贅婿卻蔚為風潮,甚至需要立法禁止,宋朝贅婿的真實生活究竟如何?
上門女婿遭皇帝禁止
西元九九〇年農曆九月,《宋會要輯稿》中大臣郭載向宋太宗進言:「前使劍南日,見富人家多招贅婿,與所生子齒。富人死,即分其財。貧民多捨其父母出贅,甚傷風化而益爭訟,望禁之。」翻成白話就是說:「微臣上次出差四川,發現當地富人不想讓女兒出嫁,只得招女婿上門,將贅婿當成半個兒子看待。等富人去世,贅婿就能分到一筆家產。既然贅婿也能分家產,那些窮人家的兒子就非常願意當上門女婿。這種風氣很不好,既違背孝道,又讓官府消耗精力處理那些爭奪家產的官司。所以,微臣請皇上頒布詔令,予以禁止。」宋太宗是怎麼回應的呢?「詔從其請。」真的下了一道聖旨,禁止人們做上門女婿。
同為贅婿,多種出路
事實上,宋朝不僅一直有贅婿,而且有各種各樣的贅婿。大宋贅婿分為四種:養老贅婿、年限贅婿、出舍贅婿、歸宗贅婿。入贅以後終生都在妻家生活,就叫「養老贅婿」;入贅之時簽有合約,約定滿足某個條件,例如為岳父家傳宗接代成功,就能帶著妻子離開,叫做「年限贅婿」;入贅不久攢下身家,得以另建新屋,與妻子去新屋定居,則叫「出舍贅婿」;妻子去世或夫妻離異,贅婿通常會回到自己家族,變成「歸宗贅婿」。
既無人權,也無產權
在宋朝,即使岳父岳母將贅婿當成親人看待,本家族人對贅婿的態度仍舊是歧視和打擊。《名公書判清明集》記載一個案例:江南一位名叫楊孟登的青年,入贅蔡家為婿,岳母讓他去蔡家山上砍柴,卻被蔡氏族人揍了一頓。那些族人的理由是:「蔡氏之木,不應楊氏伐之!」你姓楊,不姓蔡,憑什麼砍我們蔡家的柴?岳母出面為楊孟登作證,宣稱楊孟登入贅蔡家就成了蔡家人,族人依舊不依不饒,最後只得請衙門裁決。因為蔡系此支無後,因此衙門先使族內選人過繼,再將財產分成兩半,一半分給楊孟登,一半分給蔡氏族人。僅僅因為楊孟登是贅婿,財產立馬縮水一半。
入贅等同背叛祖先?
社會習俗歧視贅婿尚有可原,官方政策為何也歧視贅婿呢?主要是為了維護宗法秩序。要知道,古代中國非常重視男性在自家宗族裡傳宗接代和祭祀祖先的責任,而贅婿卻成為妻家宗族的延續者,等於是逃避和背叛了這一責任。所以,官方適當打壓一下贅婿,可以減少贅婿的規模和比例,以維護宗法秩序的穩定性。